因此当拥有一把足够长的武器时,人类在与野兽的搏斗中是很占优势的。
感觉练得差不多了,卫诩又拎起另一根长矛。
这是他之前想到的一个思路:既然他现在已经解锁了长矛的蓝图,可以用低廉的材料做出长矛,那他为什么不干脆一口气做很多根长矛,开战前先把手里的长矛当标枪扔出去呢?
哪怕只有一杆长矛命中,也足以为他带来很大优势,等把多余的长矛都扔完了,再抄起最后一根长矛上去捅,此时彼竭我盈,卫诩都想不到怎么输。
这可不是乱想的。他曾经看过一个原始部落捕猎的纪录片,纪录片里的人类成群结队,将手里的长矛远远掷出,锋利的长矛轻而易举地刺入了野兽的躯体,接着人群一拥而上,借助着攻击距离的优势不费吹灰之力地战胜了野兽。
而且这些野兽的防御力也并没有他想象中那样强大,锋利的武器实际上是远远胜过生物的血肉之躯的。别说是野猪豹子这些体型中等的,哪怕是来头大象也得被长矛扎个结结实实。
不仅如此,这一想法还大大开拓了他的思路。
他作为一个人类,能用智力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上去和那些野兽硬拼呢?能无伤解决的事情为什么非要上去拼命呢?只可惜制作栏里没有弓箭,否则他恨不得在几十米开外发起战斗。
当然,以他的技术,就算给他一把弩也是夕阳红准度,更别提技术要求更高的弓箭了。
随着雨势渐小,卫诩拧干身上湿透的衣服,回到火边烤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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