凭藉下载或是其他途径获得的全部收益,由词曲作者+歌手和公司按b例分账。
一般的新人歌手,如果是一点名气都没有的素人,那就是二八分账——词曲作者+歌手二,公司八。
词曲作者和歌手的分成b例看各自的名气、实力和为这首歌的最终成绩做出的贡献进行分配,一般来说如果是新人+曲爹,那词曲作者拿大头。
如果是歌手自己把一首并不怎麽经典的歌给唱红了,那自然是歌手拿大头。
随着歌手名气的增加,咖位的提升,“二八”这个b例也会逐渐地升高,歌手能拿到的会越来越多。
但不管怎麽说,都是公司拿大头,歌手拿小头。
毕竟公司要把一个歌手从默默无闻,捧成无人不知的大歌星,买歌、培训、录制、宣发、推广、销售、销售渠道的费用、经纪人费用、助理费用、出行车辆机船、住宿、餐饮、个人形象包装、人设打造、媒T宣传、网站推广、APP推荐位购买、甚至是如《我是XX》这类综艺的上台费……甚至以後的演唱会的场馆联系、舞美灯光、乐队出场费、售票系统、安保费用、伴舞费用……
有几样不是以“万”、“十万”甚至“百万”为单位的支出?
这些都得公司来出。
总T加起来,说是几百上千万都少了。
公司的市场推广与宣发、销售渠道,那都是公司以“亿”为单位的庞大资金,花了几十年的时间才辛苦建立起来的,没有哪个个人能够玩得转这一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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