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各、各位同学,”她轻轻地喘着气:“你们看,小平的阴茎跟老师的性器已经接触了,达到修正后刑法所谓性器接合中的接触程度;这样是不是已经该当性交的定义?”
“而且他也没问老师是不是愿意跟他性交,他就迳自把龟头约略伸进老师的阴道,这样是不是有强制性交中所谓违反当事人意愿的间接故意、未必故意?”
“赞成小平刚刚有强制性交行为的同学请举手。”话说完,全班有百分之九十九的同学都举起了手,只有一个虽然清秀,却带着厚厚近视眼镜的女同学没举。
“不对,老师,性欲的控制中枢是在延髓,举凡口渴、体温、睡眠、性欲等等的控制都不需经过大脑;虽然小平确实藉由生殖器勃起奸污了老师,不过他的勃起是延髓控制的,充其量只是一种反射动作,所以不算是刑法上的行为。”哇,同学你好样的,竟然这样帮我脱罪,有机会我用老二帮你打一剂高蛋白营养针治疗近视。
“非常好!”陈湘宜爆出惊叹。
“没有错!同学说的完全正确!勃起是反射,不算是刑法上行为。”
“同学,希望你下次不只回答问题,也要常出来亲身示范,这样对你刑法的学习会有相当的助益。”
“嗯,老师,我求之不得。”
又有新的可人儿可以搞,我也求之不得啊。
“那现在我们进行下一个实例演练。”
说完,陈湘宜便迳自将阴道与我的阴茎分离,跳下课桌拼成的平台,我的心中充满错愕和惆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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