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有小小不满,但爪子却不听话的按在了楚缘的头上轻轻的抚着,刚才那混蛋将她的头发都扯乱了。
虎姐并没回应我爱的表白,而是对那持刀男喝道:“把刀丢到车底下,双手抱头,慢慢蹲下。”
虎姐的紧张让我不由一愣,待看清楚她的状况之后,我刚刚吞回肚子的心脏又提到了嗓子眼——她是左手拿枪,而左手,并不是她的惯用手,她的右手受伤了!
“楚南,带着缘缘过来。”冬小夜对我使了个眼色,我读懂了她的意思,手铐在她身上,但她没办法扔给我。
可根本就没等我挪步,被冬小夜用枪指着脑袋的头盔男突然向下一蹲,同时转过身子,面对着虎姐,虎姐的注意力更多的集中在那个距离我们更近的家伙身上,故而反应稍微有点慢,又是用不擅长的左手拿枪,感觉很别扭,再去指那头盔男,已经迟了半拍,头盔男准确的抓住冬小夜的左手手腕,推着她向后连退了好几步,撞在了一辆雪佛兰轿车上,用力一磕,打掉了虎姐的枪,紧接着一记膝撞顶向她的小腹。
虎姐亦非等闲之辈,用右手手肘砸在了他的膝盖上,那货吃痛,被虎姐趁势撞开一步,不等他站稳,虎姐拔身而起,一脚蹬在那厮的胸口上,这妞的力气绝不输给男人,那厮倒飞出去,使出了传说中的屁股向后平沙落雁式,结结实实的坐在了地上不说,还连滚了两个轱辘,连头盔都甩出去了,可他身上穿的厚,一定程度上减轻了伤害,顺势爬起来,掩着脸拔腿就跑,并招呼那刚刚丢了刀子的同伴,“走!”
俩人跑的很快,虎姐的枪掉在身后,并没有贸然去追,等捡起枪,那俩家伙已经钻进人群,跑没影了,我们听到的,只有摩托车排气筒的一声轰鸣……
虎姐恨恨的跺脚,而我仍在疑惑当中——方才那头盔男并未回过头,因为头盔的缘故,他眼角的余光都极为有限,可一转身就抓向虎姐的左手,仿佛,一早就知道虎姐是用左手拿枪的……
。。。
我的右脚并无大碍,当时那强烈的痛楚,只是因为我踢在了坚硬的头盔上,被送到医院的时候,疼痛就已经不是那么明显了,医生说我如果不是骨头很硬,就是运气太好,像这种用脚面去踢硬物的莽撞行为,十个人里至少有九个会骨折,我是那幸运的十分之一。
没有去警局,从医院出来,便由冬小夜的一位女同事开车,将我们三人直接送回了家,从始至终,莫说林志,就是一个领导模样的人都未出现过,事情的经过亦是由冬小夜在电话里向林志口述的,警方对这件事情的敷衍态度,连冬小夜都看不下去了,甚至对林志发了一通脾气,而林志的回答是,他明天会亲自来向我了解情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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