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风畅大多数人看来,我只是个走了狗屎运的莽撞小子而已,凭的只是运气而不是实力,所以连“后起之秀”这四个字都当不得。
在他们眼里,我不过就是一介后辈小生,这场谈判其实更像是走个过场,是因为我机缘巧合之下救过冉亦白的命,而冉亦白知恩图报罢了。
他们要承,承的也是冉亦白知恩图报的这份人情,所以我也应该对此心怀感激才是——人家还了是情分,不还也是本分。
故,该当摆低姿态。
大错特错!
连冉亦白自己都不觉得月之谷与风畅的合作是一种施舍,风畅人纯粹是自己跪得久了,站不起来了——墨亦之急于带领风畅突破瓶颈,不外如是。
公司的发展长久陷于停滞状态,已经开始滋生出各种忧患意识了,转型势在必行,所以很自然地就把自己摆放在弱势的一方,仿佛是我们更迫切地寻求帮助似的。
浑然忘了,合作是相互的,选择也是双向的,月之谷既然选择了风畅,就证明风畅是满足了月之谷所要求的各种条件的。
商人逐利,冉亦白是个商人,不是裁缝,吃饱了撑的才会免费给风畅作嫁衣。
既然是生意,那就要为自己争取最大的利益,冉亦白如是,我们也当如是——让资百分之二十,原本就是冉亦白争取谈判主动权的一个小伎俩而已。
“怎么才来?”墨菲不是怪我们晚来,只是单纯地嫉妒流苏陪着我一起罢了。
流苏避重就轻地解释道:“进门前被一只蠢羊驼喷了一脸口水,所以我先去补了个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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