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爸爸就是个强奸了自己的女儿的神经病,这不是我们的错。
说到我爸。
离婚程序已经快完成了。
为了负担赡养费和孩子的抚养费,他把他所有的资产都签给了我妈,这并不是什么大数目。
房子和他的车,都已经付清了,还有他的401K和剩下的储蓄,总共才60多万。
作为回报,我们同意不让他的情况变得更糟,使他被加重刑罚,这使他同意认罪协议。
因此他虽然获得2年监禁,但9个月后就有可能假释。
但不管怎么样,我们再也见不到他了,他有一个限制令,要离我们远一点。
我问我妈为什么把我送到莱拉那里去,而不是搬来这里和他们一起住。
她说有几个原因。
她不想让我离开丹妮尔,我还在和她约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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