陈乔恩在台湾的影响力还是很好的,她的人设一直都没蹦过,都是少女的形象,一直到40岁还是少女形象。
她的粉丝可不少,台湾这么大的一个省,她也没这个资格全部代理,一部分还可以接受。
于是我决定会一会陈乔恩,签下她也能够带来不少台湾的热度,有利的打入台湾市场,娱乐不需要,但水晶宫的产品需要。
明星本来就是流量多,辐射的力度也会更强所以我一直都秉承要么就贵,要么就第一,只有这样才能吸收更多的关注,再用质量来留住客户。
例如,李冰冰、范冰冰、周迅,这几位原来的代言人,已经都打算转身投到水晶宫娱乐公司,这两年水晶宫发展多迅速,现在代理权都很难得到。
不过他们都要求要代理权,这都没问题。
想到这里,我不由想到,今年开始要改革,代理权要收回一部分,用来加强关系网,不过这要伤害一部分人的利益,这就要补偿。
该怎么补偿已经有腹稿,就是要细节方面再想想。
陈乔恩长得一幅少女样,俏脸都是娃娃的样子,这或许就是她的优势把,165的身高,穿上高跟鞋显得双腿特长。
浓浓的台湾腔,说真的我还真不习惯,不过有感觉的感受到陈乔恩在改变自己的说法,或许是因为事业的重心在大陆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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