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1.正义的定义

        陈光宗,男,三十九岁,未婚。

        曾经,他确实是个好警察。

        警校第一名毕业,满怀热血地投入重案组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曾经为了一条线索,三天三夜不合眼;他曾经为了保护人质,毫不犹豫地只身面对持枪歹徒。

        那时的他,坚信法律是保护弱者的最後一道防线,坚信正义会迟到,但从不缺席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是现实,却狠狠给了他一次又一次响亮的耳光。

        他花费半年时间才抓捕归案的连续杀人魔,在法庭上因为人权律师的一份「JiNg神监定报告」和法官的一句「可教化」,最终判决十五年。对方以不到十年的光Y便假释出狱,在一个月後再次犯下J杀案。

        他折损两名冒Si潜入黑帮蒐集贩毒罪证的弟兄,却因为搜查程序的微小瑕疵,被财大气粗的黑道高层用重金聘请的律师团打得T无完肤。法官在庭上敲下法槌,以「罪证不足」当庭释放对方。

        陈光宗看着那些家属绝望的眼神,看着嫌犯走出法院时对他露出的嘲讽笑容,他感觉自己坚守的信念,就是一个廉价的笑话。

        而真正压垮他的最後一根稻草,是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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